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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求單位 | 科教國合司 | 徵求階段 | 線上提送申請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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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類別 | 學術研究 | 計畫領域 | 工程技術 生命科學 自然科學 |
主題名稱 | 2021-2023年臺灣-捷克 (MOST-TACR) 雙邊協議國際合作鏈結法人計畫 (7月15日截止申請) | ||
徵求期間 | 109年5月14日至109年7月15日 | ||
計畫經費 | (一) 補助經費項目:國際合作主持費(依規定主動增核)、國際合作所需業務費(含研究人力費及物品耗材費)、研究設備費、赴國外差旅費等(不含管理費)。 (二) 補助額度:補助「擴充加值」經費與原計畫經費總和,以每案每年不超過新臺幣300萬元為原則,惟實際核定經費以審查結果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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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期程 | (一) 獲雙邊選定通過之計畫自2021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 (二) 計畫期程最短1年,最多不得超過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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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重點 | 為逐步導引臺捷雙邊科技朝國際產學層面合作發展,鼓勵國內學研機構與國研院等研究型法人積極參與,組成大型研究團隊,透過執行國際合作計畫與國際接軌共同推動互利互惠跨國合作。本部與捷克技術署(TACR)共同徵求及補助臺捷(MOST-TACR)雙邊協議國際合作鏈結法人計畫。本部補助雙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改以「擴充加值」方式辦理,並主動增核國際合作主持費。我方主持人須依本公告所述方式向本部提出申請。 | ||
對象/資格 | (一) 臺方計畫主持人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1. 以現正執行本部補助研究案計畫(下稱原計畫),且於徵件截止日內,原計畫執行期限尚未屆滿之計畫主持人為限。所稱原計畫不含規劃推動案、產學合作案、代辦案及雙(多)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 2. 計畫主持人執行本部重大政策性專案計畫,不得再執行本部其他補助計畫者,仍可提送本方案申請書,以確保雙邊協議合作案之申請得以成案。 (二) 捷方計畫主持人資格依TACR相關規定處理(無上列相關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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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 | 胡秀娟 研究員 / Ms. Jennifer Hu 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司 Tel: +886-2-2737-7560 Email: jenhu@most.gov.tw |
請依附件資料及本部「補助雙(多)邊協議國際合作擴充加值(Add-on)方案作業須知」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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