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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求單位 | 產學及園區業務司 | 徵求階段 | 計畫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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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類別 | 人才培育 | 計畫領域 | 跨領域/不分領域 |
主題名稱 | 110年度重點產業高階人才培訓與就業計畫(簡稱產業高階人培計畫) | ||
徵求期間 | 110年2月3日至110年2月26日 | ||
計畫經費 | 1.業務費: (1)培訓酬金:訓儲菁英等同博士後加值培訓性質,經錄取者無論年資,培訓酬金皆為每人每月六萬元。應屆畢業生必須於 畢業後始可支給。在職者必須完成前單位離職手續後始可支給。 (2)雇主應負擔之勞健保、勞退或離職儲金。 (3)執行本計畫直接相關專、兼任研究人員、助理,依申請單位自行訂定之標準核實支給費用。 (4)耗材、物品、圖書及雜項費用:國內差旅費、顧問費、教材費、訓練費、設備使用費、耗材、物品、圖書及雜項等各項培訓期間所發生與本計畫直接有關之其他費用。 2.管理費:培訓單位可依需求編列管理費,其額度不得高於補助總額百分之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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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期程 | 110年4月1日至111年3月31日 | ||
計畫重點 | 透過國內法人及學研機構擔任培訓單位,提供1年期在職實務訓練(On-the-job-training),並至少包含6個月以上的產業實習,累積博士級產業訓儲菁英的實務經驗和核心技能 | ||
對象/資格 | 申請單位:指中華民國境內從事前瞻科技及產業技術發展之研究機關(構),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公立研究機關(構)、公私立大學校院。 2.經本部認可之財團法人學術研究機構及醫療社團法人學術研究機構。 3.前二目以外,經本部視計畫推動之需要,專案簽陳部長核定之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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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 | 聯絡人:陳怡婷、張呈瑋 聯絡電話:(02)2737-8093、(02)2370-1111#311 Email:yitchen@most.gov.tw、chenwei28@itri.org.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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