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可提出申請補助之單位?
A1: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本會認可之學術研究機構及國家實驗室,學會非本會受補助單位。
Q2:經費補助項目?
A2:
1) 與研討會相關之費用項目即可報支。
2) 不得購買設備及與研討會無關之項目。
3) 依本會97年8月7日臺會綜二字第0970051300號函(pdf檔案)辦理,機構內人員依規定不得支領之各項酬金。
Q3:經費補助方式?
A3:經審定同意補助者,本會就補助金額、報銷程序,通知申請單位,補助費用由申請單位先行墊付,俟辦理核銷無誤後,本會再撥款歸墊申請單位。
Q4:申請書格式?
A4:本項業務自九十二年九月起已改為線上申請作業,請於每年三月及九月受理期間至本會首頁研究人才個人資料網上申請,計畫書請以「補助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資料表」為封頁,相關資料以A4紙繕打上傳。
Q5:租用研討會使用場地之規定?
Q6:邀請之講員可報支哪些費用?
A6:請依行政院修訂之「各機關聘請國外顧問、專家及學者來台工作期間支付費用最高標準表」(pdf檔案)辦理。
Q7:雇用助理人員、臨時工之標準?
A7:請依本會助理人員約用注意事項(pdf檔案)辦理。
Q8:可參考之政府相關法規?
A8:例如支出憑証處理要點、法規輯要、支出標準及審核作業手冊等等。
Q9:請問公務餐點費如何報支?
A9:請參考本會公務餐點訂購注意事項(pdf檔案)。